
因出现空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将公开补充招聘司法辅助警察负责法院安保工作,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关于印发<花都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与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花办发〔2008〕60号)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工作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招聘工作,成立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人民法院政工办,工作人员从区人社局、区人民法院抽调,负责招聘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22人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法院工作;
2、男性,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法院安保工作,1.68米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5、能自行解决住宿。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分数不予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18日-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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