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人员出现空缺,花都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占编制合同制管理的文员、速录员。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确保聘用人员的素质。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成立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人民法院政工办。工作人员从区人社局、区人民法院抽调,具体负责招聘的各项工作。
三、招聘人数
文员4名,速录员3名。
四、报考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爱法院工作。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拼音水平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快速进行文字输入工作。
(三)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后出生)。
(四)能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六)男1.68米以上,女1.58米以上。
(七)熟悉亚伟速录或具有B2驾驶证者优先。
五、主要职责
承担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为审判工作服务。
六、管理方式
本次聘用的文员、速录员签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参照现行企业劳动合同制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文员、速录员的试用期为二个月,聘期为二年。聘用期满经考核,称职者可续聘,续聘期为二年。续聘次数视实际情况而定。
七、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笔试、计算机测试、面试按比例构成综合总成绩,具体比例为笔试占30%、计算机测试占30%,面试占40%。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6 月18日至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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