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花都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5名,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的应届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15名,详见附件一。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热爱祖国和人民;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岗位义务;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有较好的语言沟通能力,熟悉电脑操作及运用office办公软件,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及服务群众意识,身体健康,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16年4月21日(星期四)至2016年4月27日上午12时(星期三)(4月23日、24日为休息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花城路41号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人才派遣部办公室)
联系人:彭小姐 联系电话:020-36907517、36907503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一份。
(二)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A4纸复印,个别岗位还要求提交驾驶证),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
五、考试内容
(一)笔试:文书写作
时间: 2016年4月 28日(星期四)上午9:30-10:30
(二)面试时间:2016年4 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30-17:30。
(三)笔试、面试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213号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中课室(可乘坐23路、25路、27路、63路公共汽车到区人力资源市场站下)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招聘递补。
七、待遇
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二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参照《花都区政府雇员管理暂行办法》初级政府雇员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交五险一金,享受休假及国家规定相关政策。
广州市花都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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