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优化民政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同意,结合本局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为5人。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和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等条件。
6、应聘人员的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16年11月1日。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星期一)—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咨询电话:020-36898883。
2、报名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5号民政局四楼组织人事科。
3、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与应聘职位条件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备查。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可在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网址:
(http://www.huadu.gov.cn/web/hdmzj/sy/)下载。
(3)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2016年11月17日在花都区民政局网站公布。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11月1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5号民政局四楼组织人事科。
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情?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现场受理代报名,代报者须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受理代领准考证,代领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本次考试全部职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1、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8日(星期五)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及五中全会的会议内容及会议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行政管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公文写作常识和时事政治等。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考生笔试成绩于2016年11月21日前在花都区民政局网站公布。
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安排于2016年11月21日前在花都区民政局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三)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政策和程序到花都区民政局四楼组织人事科(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办理录用手续,签定劳动合同,逾期不办理者则视为自动放弃,所缺职位可在报考相应职位成绩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四、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根据以岗位不同确定薪酬标准,薪酬采取年薪制定标准,逐月发放。聘用期间根据《花都区街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花都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2.《报名表》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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