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即将开始,为确保我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保质保量完成国家下达的经济普查任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需向社会招聘30名经济普查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人数
招聘岗位:经济普查员
招聘人数:30人
岗位职责:
1、协助我单位人员开展进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2、具体负责所在普查区各项普查工作(摸底、普查和查漏补缺阶段)的跟踪落实、业务技术指导、数据审核、解决疑难问题和答询、掌握所负责普查区工作动态和工作进度;
3、负责街属普查区普查任务,负责全街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包括报表终审、数据录入等工作。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热爱祖国和人民;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岗位义务;无违反犯罪记录证明;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沟通力良好,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35岁以下;
2、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能进行电子设备终端(PAD)操作,能持续服务到2019年6月;
3、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熟悉新华街地区交通环境,自备交通工具者优先考虑;
4、具有统计、会计、经济、金融基础知识或从事过大型普查者优先考虑;
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记录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
2018年8月6日星期一至2018年8月14日星期二(周六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五、报名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花城路41号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人才派遣部办公室)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36907502 、36907517
六、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一份,二张小一寸彩照;
(二)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户口本、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A4纸复印),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
七、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18年8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二)面试地点:花都区新华街建设南路1号新华街道办事处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招聘递补。
八、待遇
1、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与我司签订短期聘用协议,派遣到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经济发展办统计办公室;
2、工资福利3500元/人/月包干(单位另行购买人身意外险),聘用期限10个月(从2018年8月至2019年6月止);
3、工作时间:五天八小时工作制;必要时需加班;
4、如有其他情况需要续延,另行通知。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
广州市新干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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