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规定的程序,笔试、面试、体检工作已经完成。现将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1月21日止。若对体检结果或公示人员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采取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公示后如无异议,将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委员会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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