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2021年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要求,递补人员体检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体检结果及考察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本次考察对象为递补体检且体检合格的考生,体检结果及递补考察名单如下:
二、组织考察
(一)资格复审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请于2021年4月25日至26日工作时间,本人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广州市花都区政府大楼(迎宾大道89号)206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原件审查后现场退还。具体材料如下:
1.《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并手写签名);
2.户口本、身份证,非广州市户口且常住地为广州的考生增加提供居住证;
3.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毕业证(学位证);
4.学历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
5.中共党员证或中共正式党员相关证明材料;
6.计生证明;
7.个人征信记录;
(二)政审考察
考察工作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学位及职位情况、工作实际等方面内容,并对档案进行审核,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具体考察安排另行通知。请有工作(学习)单位的考察人员,出具在工作(学习)单位表现情况证明;无工作单位的考察人员,由户籍所在地或本人常住地村(居)委会出具本人日常表现情况证明。
三、有关要求
1.考察对象应保持通讯畅通,向单位(学校、社区)汇报考察事宜,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联系沟通,配合考察组做好相关工作。
2.考察对象提供的相关资料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3.考察对象应按要求积极配合做好考察工作,对不按要求完成考察相关工作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4.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个人放弃考察资格等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相应职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疫情防控。本次考察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察
人员和考察组应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考察工作时间调整的,花都区委组织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合理安排,并及时公布。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
2021年4月25日
(联系电话:020-3691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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