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公开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实施方案》,按照规定的程序,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已经完成。其中,个别考生放弃体检资格,已根据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现将第一批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6日止。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采取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反映(受理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都大道北33号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4楼组织人事办),邮编:510800,电话:020-86763076。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以示负责。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确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附件: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公开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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